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有关国际
贸易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清单的通知
(环发[2001]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加强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指导的通知》(国法函[2001]273号)的要求,现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经制定、修改和废止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措施的清单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
已经制定的环境保护与贸易
有关的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措施清单
已经制定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措施18项,即:
关于加强废物进口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1]120号)
关于规范废物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1号)
关于进口第七类废物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19号)
关于进口第七类废物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1999]61号)
关于进口废塑料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1]80号)
关于申请进口废钢铁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1]81号)
关于印发《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1999]278号)
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0]85号)
关于发布《
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一批)》的通知(环发[2000]10号)
关于发布《
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二批)》的通知(环发[2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