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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
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82号)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你公司《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的办法,并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北京雅筑建筑安装公司、王府旅行社等下属企业纳入工效挂钩管理范围。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利润基数为35913.24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6038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0。
  同时,停止执行《外贸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劳部发[1997]235号)中,浮动比例调整与实现利润和出口创汇增长挂钩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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