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河南省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1]2665号 2001年12月13日)
河南省计委、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河南省2001年电价的请示》(豫计价管[2001]124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1999年以来新投产的信阳华豫、许昌龙岗发电公司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1元(含税,下同);小浪底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45元,分三年到位,目前暂按每千瓦时0.315元执行。
二、在不推动销售电价的前提下,利用清理降低集资电厂上网电价的空间,解决上述新投产电厂核定上网电价和电网配套送出工程还本付息问题。有关电厂上网电价降低标准见附表。
三、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仍按《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河南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2381号)中规定的电价表执行。
四、以上电价自2002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五、根据你省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同意你省在郑州、焦作两市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基础上,2001年12月份再对安阳县等40个县(市)实行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其余县(市)2002年上半年内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请你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
河南省集资电厂上网电价调整表
单位:元/千千瓦时
序号 企业名称 现行价格 降价标准 调整后价格
1 南阳鸭河口电厂 410 20 390
2 洛阳双源电厂 410 39 371
3 首阳山电厂 3#、4# 385 30 355
4 濮阳热电厂 352 10 342
5 开封新力电厂 342 10 332
6 伊川电厂一期 342 10 332
7 伊川电厂二期 300 10 290
8 三门峡华阳电厂 328 10 318
9 新中益电厂 320 20 300
10 安阳华祥电厂 310 10 300
11 郑州新力电厂 296 6 290
12 三门峡水电站 6#、7#280 10 270
13 平顶山鸿翔电厂 269.85 4.9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