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暑运和五一、十一等主要节日期间,经过运输能力紧张线路、图定客车能力不能满足客流需要的方向的旅客列车,在其中的客流高峰期允许票价上浮,硬座票价可在15%、其他席别票价可在30%幅度内浮动。
3.城际间日开行多对同等级客车时,票价可以分时段上下浮动,上下浮动的幅度不超过15%。
4.周末客流较平时增加20%的客车,票价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5%。
5.经过运输能力特别紧张线路、图定列车能力在一段时期内不能满足客流需要的旅客列车,票价可阶段性上浮,其中硬座票价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5%,其他席别票价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6.竞争激烈或者客流在一段时期内明显下降的旅客列车,根据市场竞争和客流变化情况,票价可阶段性下浮,下浮后票价水平不低于成本。
7.团体批量购票、途中补购昼间卧铺票及铁路运输企业认为需要下浮的其他情况,票价可实行下浮,下浮后票价水平不低于成本。
(二)程序
1.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旅客列车,铁路运输企业可根据市场状况,自主决定票价浮动,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抄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其中跨铁路局运行的旅客列车票价浮动,应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协调确定,报国家计委备案。
2.铁路运输企业实行票价浮动,应提前7天在铁路营业场所向社会公布。
3.对不符合铁路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实施条件、擅自浮动票价的铁路运输企业,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查实,必须立即纠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方案说明和分析
(一)有关术语的定义
1.春运期间:春节前15天至正月二十五之间的40天。
2.暑运期间:7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的62天。
3.五一期间:4月27日至5月8日之间的12天。
4.十一期间:9月27日至10月8日之间的12天。
5.周末:周五15时至周日22时。
6.运输能力紧张线路:线路通过能力利用率达到90%的线路。
7.运输能力特别紧张线路:线路通过能力利用率达到100%的线路。
8.图定客车能力:基本列车运行图铺画的旅客列车对数及席位配置数量。
9.客流:在上年统计的实际流量、流向基础上,考虑本期预计变化,综合分析后形成的同口径旅客流向、流量预测值。
10.客流高峰期:日客流超过年平均客流15%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