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
富强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抢救工作的要求
(2002年7月4日)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接到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富强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报告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十分重视,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协助地方政府全力以赴组织事故抢救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二、在事故抢救中,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在抢救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
三、协助地方政府认真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确保矿区社会稳定。
四、白山市全市小煤矿要立即停产整顿,按照《
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重新组织验收,凡不合格的小煤矿要立即予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