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航空工业
第二集团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217号)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中航第二集团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申报方案的请示》(航空人[2002]3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办法。
对于你公司所属的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3家事业单位,由于转制工作尚未完成,因此2001年暂不纳入工挂范围。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税利基数为71979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78068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