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上海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上海市原行业统筹企业
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劳社部函[2002]114号 2002年7月2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调整本市原行业统筹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请示》(沪劳保养字[200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