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成立“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的通知
(公学字[20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副省级城市交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企业集团(公司),各有关高校、科研等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学会:
根据《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为组织好公路交通行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经中国公路学会五届六次(在京)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成立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组织领导工作。
委员会由十一人组成,主任委员由中国公路学会理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三人,委员七人,由中国公路学会副理事长及分会理事长、常务理事组成。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聘请专家、学者组成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
2、审定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的评审结果;
3、为完善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4、研究、解决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委员会将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不定期会议,研究决定有关事宜。
附件: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名单
二00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李居昌 中国公路学会理事长
副主任委员: 杨盛福 中国公路学会副理事长
交通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凤懋润 中国公路学会副理事长
交通部总工程师
任茂东 中国公路学会副理事长
交通部科教司司长
委 员: 王永珩 中国公路学会桥梁和结构工程分会理事长
(按姓氏笔划) 冯正霖 中国公路学会副理事长
交通部公路司司长
张之强 中国公路学会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