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训对象
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培训为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两种类型。资格培训的对象是初次参加培训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后续培训的对象是已通过资格培训的现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必须参加由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
三、组织形式
1、培训组织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包括课程设计、师资选择、场所安排、考试组织、证书发放、资料信息维护等。
按照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要求,各派出机构配合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工作。
2、师资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的师资来源主要由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需要适当聘请部分知名学者及专业人士。
3、教学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均采用网上自学与集中授课、辅导、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证券交易所在组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前,应将培训教材和培训通知提前挂在“上市公司专区”网页,由董事会秘书下载教材自学,并按培训通知的要求集中参加授课、辅导、考试。
证券交易所每年不定期举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和后续培训,资格培训的时间每次不少于36学时,后续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24学时。
4、考核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及后续教育培训考核,按照考试成绩、培训出勤率、诚信记录等综合评定。
经考核合格,由证券交易所发放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证书或后续教育培训证书。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记录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专栏对外公布。
四、培训内容
1、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内容
(1)通过资格培训使董事会秘书明确基本职责,掌握信息披露的要求;熟悉电子化信息披露工作;了解其他相关的业务知识。
(2)强化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通过学习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掌握《上市规则》及其它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熟悉上市公司停、复牌、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并购重组等业务;了解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审核股票上市、配股、增发、可转换企业债券的程序及要点。
(3)定期报告的披露。通过学习熟悉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中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定期报告披露的要求。
(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通过学习掌握定期报告电子文件的制作和报送,公告上网披露的要求,信息披露流程等内容。
(5)了解其他相关的业务。通过学习了解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证券登记、存管、结算及证券帐户管理等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