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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培训目的
  1.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提供一个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掌握最新法律知识和完整法规框架的学习机会;
  2.帮助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了解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监管要求等难点和重点问题,树立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努力把上市公司建设成为诚信、守法、创新的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3.树立科学管理、监督公司的理念,明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提升职业道德;
  4.通过专业培训和相关基础管理课程的学习,提升董事、监事的管理、监督水平。
  二、培训对象
  各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不含独立董事)
  三、组织形式
  (一)培训组织
  1.各派出机构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包括课程设计、师资选择、场所安排、考试组织、证书发放、资料信息维护等。
  2.按照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要求,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分管部门配合各派出机构落实董事、监事的培训工作。
  3.在不同辖区上市公司任董事、监事的人员,自行确定一地派出机构作为其培训服务的实施主体,并保持培训服务实施主体的相对稳定性,避免董事、监事培训管理工作的重复性。
  (二)师资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岗位培训师资主要由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从事一线监管的专业人士组成,适当聘请部分知名学者、证券业专业机构的专业人士、国内外相关机构的专家。
  (三)培训原则
  1.网上培训与集中授课、考核相结合;
  2.培训内容与运作实践相结合,设计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提高培训实效性;
  3.培训与监管服务相结合,为监管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提供一个沟通信息、落实监管、研究问题的平台;
  4.交流与考察相结合;
  5.组织同行业公司按照调研课题要求进行切磋交流;
  6.结合重点及难点问题考察优秀上市公司。
  (四)考核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任职1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岗位培训;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授课及考试时间每次不少于16学时;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由证监会各派出机构颁发合格证书。
  四、培训内容
  1、规范运作模块
  (1)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及运作法律框架;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与案例分析;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担保及案例分析。
  (5)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要求及案例分析
  2、管理知识模块
  (1)董事、监事应具备的财务监控意识与财务报表解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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