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包括: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及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中一般预算收支和基金预算收支按预算年度完成数报告。如预算年度完成数尚未确定,则按预计完成数报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按上级财政部门确定的结算大类项目及数额报告,数额尚未确定的结算项目按预计数报告。
一般预算收支和基金预算收支要分别与上年完成数及调整或变动的年度预算进行比较分析。存在不可比因素时,要调整为可比口径。不可比因素是指年度中出现的重大政策性收支变化以及数额较大的一次性收入、支出等因素。
(二)当年预算草案
当年预算草案包括: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下级上解收入、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及财政主要工作安排情况。
当年预算草案中一般预算收支和基金预算收支按预算编制数报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按上级财政部门确定的结算大类项目编报。上级补助收入中的税收返还按上年返还数加当年上划“两税”增长的预计返还数编报,所得税返还、体制性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固定结算补助、固定专项补助、体制上解和专项上解按上一年执行数或上级下达的预计数编报。
一般预算收支和基金预算收支要分别与上年完成数和上年年初预算数进行比较分析,如上年完成数尚未确定,则与预计完成数比较。存在不可比因素时,要调整为可比口径。调整方法与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一致。
地方各级政府报告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年预算草案时,应对主要收支项目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三、上年决算草案和本年度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及汇总本级和下级的上年决算草案、本年度月份预算执行和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上年决算草案
决算草案内容包括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上年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及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般预算收支和基金预算收支按财政决算整理期后的数字报告。一般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和结算项目与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要予以说明。
(二)本年度月份预算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