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下旬~2006年7月,完成所有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
2006年8月,试运行(主要是信息系统测试和设备调试),同时组织竣工验收及总结;
六、其它意见及要求
1、提高认识,加快推进试点进程。治超检测站点是公路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设施,要充分认识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对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设的影响和意义。试点省(市)要精心组织,严把标准关、规范关和质量关,力争将试点工程建成“样板”工程。考虑到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有必要进一步增进紧迫感,各方面协同努力,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快试点进程,尽快推动全国性网络建设的全面铺开。
2、落实资金投入。部将按每站300万元的标准对试点工程予以定额补助,并已在2005年公路建设投资调整计划中下达了试点工程补助资金计划。试点省(市)应尽快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计划,在部补助资金到位之前,务请确保试点工程前期正常启动的资金投入。
3、尽可能同步考虑通道内其它站点建设。在部组织试点建设同时,建议试点省(市)参照部试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步组织京大公路通道内其它治超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在进一步丰富实践成果的同时,全面考察通道治超监控成效,力争整体把控住该通道内的超限超载车辆,使超限超载形势得以根本扭转。
4、配套解决相关管理和制度问题。在试点工程建设同时,试点省(市)应从维护治超检测站点长效管理的高度出发,认真研究和逐步解决站点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管理、日常运行费用等问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试点期间,试点公路暂不考虑实行计重收费。
附件一:
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成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张剑飞 (部公路司司长)
成 员:李 华 (部公路司副司长)
李晓松 (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
陈永久 (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
张 润 (山西省交通厅副厅长)
工作小组:
组 长:李 华 (部公路司副司长,兼)
副组长:吴春耕 (部公路司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徐 丽 (部规划研究院战略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