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食品
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的通知
(2005年9月22日 国质检监函[2005]7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5]182号)精神,严格许可,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以及现有检验方法,必须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检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含辣椒或辣椒制品食品的发证检验中,增加对苏丹红的检验。检验按GB/T19681—2005《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产品中不得检出苏丹红。
二、在以淡水鱼为原料的水产加工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对孔雀石绿的检验。检验方法按GB/T19857—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进行,产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
三、在酱腌菜的发证检验中,增加对对羟基苯甲酸脂类的检验。检验按GB/T5009.31—2003《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脂类的测定》进行,检验结果按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