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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海事局关于加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肇事逃逸船舶
  在判明事故责任时,如果认定当事一方发生事故后逃逸,则逃逸船舶至少负对等责任或主要责任,直至全部责任。
  各海事局要充分认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事故调查发现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改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传真:010-65292882,电子信箱:huxichen@msa.gov.cn。

                          二00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水上交通事故快报


____________海事局          200_____年_____________号

┌─┬─────┬─────────┬────────────┬─┐
│船│A.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A.           │ │
│名├─────┤         ├────────────┼─┤
│ │B.    │         │B.           │ │
├─┴───┬─┴─────┬───┼────┬───┬───┼─┤
│ 国籍/  │A.  /    │出发港│A.   │目的港│A.  │ │
│ 船籍港 ├───────┤   ├────┤   ├───┼─┤
│     │B.  /    │   │B.   │   │B.  │ │
├─────┼───────┴───┼────┼───┴───┼─┤
│ 事故时间 │           │事故地点│       │ │
├─┬───┼───┬───────┼────┼─┬───┬─┼─┤
│总│A.  │载货(│A.      │ 船员 │A.│ 事故 │ │ │
│吨├───┤ 客) ├───────┤ 人数 ├─┤ 种类 │ ├─┤
│ │B.  │吨(人│B.      │    │B.│   │ │ │
│ │   │ ) │       │    │ │   │ │ │
├─┴─┬─┴───┴─┬─┬─┬─┼──┬─┼─┼─┬─┴─┴─┤
│船舶损│A.      │死│A.│失│A. │受│A.│船│A.    │
│失情况├───────┤亡├─┤踪├──┤伤├─┤舶├─────┤
│   │B.      │ │B.│ │B. │ │B.│种│B.    │
│   │       │ │ │ │  │ │ │类│     │
├─┬─┼───────┴─┴─┴─┴──┴─┴─┴─┴─────┤
│事│事│                            │
│ │故│                            │
│故│概│                            │
│ │况│                            │
│详├─┼────────────────────────────┤
│ │特│                            │
│细│殊│                            │
│ │情│                            │
│情│况│                            │
│ │描│                            │
│况│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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