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05号——昌黎葡萄酒扩大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105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和《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
》,我局通过了对昌黎葡萄酒扩大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申请的审查。昌黎葡萄酒原产地域保护范围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昌黎葡萄酒保护范围的请示》(秦政〔2004〕29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北省秦皇岛市的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县现辖行政区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