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快中央
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验收进度的通知
(2005年12月13日)
局有关直属、联系单位:
为抓紧做好我局2003年以前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批复和2004—200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的建设、验收工作,我司曾于2005年6月专门进行了布置。但是,仍有部分项目建设与验收进度滞后,验收材料未及时报送,影响了我局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总体进度。为加快项目建设和验收进度,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对于2004年以前的项目(除局科研院项目外),要求12月20日前完工,向我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及时清理帐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我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项目单位自行验收或由我司组织验收的答复意见。报告应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工作总结,工程质量评定意见、项目竣工决算等内容;涉及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的,要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意见。
二、我司答复后,请于1周内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送我司。同时,各项目单位要将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报送局财务司申请决算批复,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