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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船舶工业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有关工作的通知

  船舶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表  号:科 船 年 01表

  200   年      制表机关:国 防 科 工 委
  企业法人代码: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号:国统函[2005]205号
  企业详细名称:
  企业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有效期至:2007年

┌──────────────┬────┬───┬────────────────┐
│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代 码 │     本 年 实 际      │
├──────────────┼────┼───┼────────────────┤
│       甲       │  乙  │ 丙 │        1        │
├──────────────┼────┼───┼────────────────┤
│一、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01│ 千元 │ 01 │                │
│≥02+04+06        │    │   │                │
├──────────────┼────┼───┼────────────────┤
│其中:民用船舶制造产值   │ 千元 │ 02 │                │
├──────────────┼────┼───┼────────────────┤
│   其中:出口       │ 千元 │ 03 │                │
├──────────────┼────┼───┼────────────────┤
│   民用船舶配套产品产值  │ 千元 │ 04 │                │
├──────────────┼────┼───┼────────────────┤
│   其中:出口       │ 千元 │ 05 │                │
├──────────────┼────┼───┼────────────────┤
│   民用船舶修理产值    │千元/厂 │06/07 │        /        │
│              │ 修艘数 │   │                │
├──────────────┼────┼───┼────────────────┤
│   其中:出口       │千元/厂 │08/09 │        /        │
│              │ 修艘数 │   │                │
├──────────────┼────┼───┼────────────────┤
│二、工业增加值       │ 千元 │ 10 │                │
├──────────────┼────┼───┼────────────────┤
│三、主营业务收入      │ 千元 │ 11 │                │
├──────────────┼────┼───┼────────────────┤
│四、利润总额        │ 千元 │ 12 │                │
├──────────────┼────┼───┼────────────────┤
│五、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  人  │ 13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科船年01表填表说明

  一、填报单位:全部船舶工业企业。包括
  (1)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375)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金属船舶制造(3751)、非金属船舶制造(3752)、娱乐船和运动船的建造和修理(3753)、船用配套设备制造(3754)、船舶修理及拆船(3755)、航标器材及其他浮动装置的制造(3759)。
  (2)未包括在3754类的船舶配套产品制造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包括船用发动机制造(3512和3513);船用装卸机械制造(3530);船用阀门制造(3543);船用齿轮制造(3552);船用导航及其他仪器制造(4123);船钟制造(4130)。
  (3)海洋石油平台制造(0790)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二、指标解释:
  1、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的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包括:1. 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不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2.对外加工费收入;3.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2、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行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合计+本期应交增值税
  本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出口退税
  工业中间投入合计=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财务费用
  计算工业中间投入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2、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等转移价值。
  3、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一致,即计入了工业中间投入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必须是计入了工业总产值的部分。
  指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出减去工业中间投入;二是收入法,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这种方法也称要素分配法。
  4、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产品销售收入”的本年累计数代替。
  5、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6、从业人员 指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及在企业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人数。
  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全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
  7、民用船舶:是用于交通运输、海洋开发、工程作业、渔业生产及港口作业保障等领域各类非军事用途的船舶的统称。
  8、民用船舶制造:指民用新船的建造,不包括船舶修理和改装。
  9、民用船舶配套产品:指船用配套设备及船舶配件产品,主要包括动力装置、甲板机械、舱室设备、船用舾装件、船舶通信、导航、自动化系统等。
  10、民用船舶修理:包括船舶修理和改装业务。

  船 舶 生 产 情 况

  表  号:科 船 年 02 表
  200   年      制表机关:国 防 科 工 委
  企业法人代码: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函[2005]205号
  企业详细名称:
  有效期至:2007年


┌────────┬───┬───┬──────────────┬─────────────┐
│  产品名称  │产品代│产品标│    本年完工船舶    │ 年末在建船舶(上船台后) │
│        │ 码 │ 识 ├───┬───┬──┬───┼───┬──┬───┬──┤
│        │   │   │载重吨│ 总吨 │船东│ 船籍 │载重吨│总吨│船东国│船籍│
│        │   │   │   │   │国籍│   │   │  │ 籍 │  │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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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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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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