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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
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商务主管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商务局: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做好两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保证全国人民欢度两节,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两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
  元旦和春节是人民群众举家团聚的喜庆日子,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确保两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节日喜庆氛围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流通服务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把做好两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商务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信息引导市场的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居民消费安全。
  二、采取措施,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商运发[2005]351号),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努力增加生活必需品供应,确保两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切实加强对储备商品的在库管理,适时动用储备商品调控市场,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在保证供应充足的前提下,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市场需求特点,适应消费结构变化,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要指导企业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延长服务时间,倡导网上订购、送货上门等服务新形式,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农村、工厂、学校和部队。如果发生某类商品价格暴涨、群众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事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快速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在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直接向商务部报告。请于2005年12月15日前,将当地节日市场供应准备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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