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5]91号)
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要求,2005年6月15日-16日,我局核安全检查组对你公司岭澳二期工程核岛基坑负挖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根据检查报告中提出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岭澳二期工程的建造安全。
附件: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核岛基础
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岭东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05年11月9日至10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二)《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
(三)《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二、检查活动
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FCD)前的施工准备情况、土建施工质量保证情况进行了例行检查。听取了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和施工承包单位华兴公司关于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进展、现场施工质量保证、核岛土建FCD前现场准备、以及核岛基坑负挖后基础处理情况的汇报,并对岭澳核电站二期工程FCD前现场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质量保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核实,并与有关人员进行了对话。
三、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已按工程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了核岛基坑负挖、核岛基础底板混凝土施工、配套工程设施建设等前期工程,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混凝土生产相关设施及检验程序均已准备就绪;落实了基坑负挖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局部超挖和强风化区进行了必要的工程处理,所采取的措施满足要求;建立了现场土建施工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制订了相关管理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通过对设计控制、采购控制、场地管理、物项的装贮运、文件和记录控制、不符合项控制、质保监督监查、人员培训和授权等活动的检查和验证,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和华兴公司所建立的质保体系和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基本满足核安全法规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