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能分工,今后对局属事业单位申报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发展司委托办公室及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以利于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财务司负责对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程序和相关手续合法性的监管,并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情况,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汇总、编制和采购资金支付、财务决算批复等工作。发展司负责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招投标管理、建设过程监督管理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各单位在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立项、招投标、设备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编报等工作。
附件2:
国家粮食局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技术要点
一、系统运行环境
(一)硬件平台
1.计算机机房
服务器架设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使用具有固定IP接入的自备机房,另一种是采用主机托管方式。
(1)自备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标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和GB9361-1988《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电源波动范围应小于5%,大中型信息系统供电应当采用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设备应能持续供电2-4小时或以上,确保关键业务处理。
采用联合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姆,采用独立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
(2)主机托管应选择信誉高、服务好、带宽有保证、安全保密性能高的运营商。
2.计算机设备
系统主机应当采用高可用性、高扩展性级别的计算机。
充分考虑技术支持、维护服务的重要性。
对于数据安全性、实时性要求高的系统建议采用双机热备。
对于数据量较大的系统建议采用专用高扩展性存储设备,为数据的扩充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
3.局域网络
自备机房布线系统设计可参照CECS72:9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主机网络端口速度应当达到百兆以上。
(二)软件平台
系统主机操作系统应具备完善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故障恢复功能,不易受病毒感染和侵害。
系统应当采用大型关系型数据库软件,支持企业级海量数据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