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的函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的函
(国统函[2O05]196号)


建设部:
  你部《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的函》(建综函[2005]22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部执行《村镇建设统计制度》,有效期至2006年10月30日。
  在实施时,请将正式文件及调查方案报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司5份,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