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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做好“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做好“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农机发[20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
  “三秋”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季节,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紧迫和繁重,为切实加强“三秋”农机作业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减少事故隐患,遏制农机作业特、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是法律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机)部门重要任务之一。当前我国农机化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从实践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机作业服务和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预案。要将为机手服务、保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结合“三秋”农机作业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的基础工作。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借助新闻媒体、举办技术讲座、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三秋”期间,要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小麦播种机等农机具安全操作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提高作业质量和安全操作水平。要积极做好农村中小学生的农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学校开展“农机平安学校”的创建活动。要结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开展“农机安全示范乡(镇)”的试点工作。
  三、强化牌证核发工作,搞好源头管理
  要结合“三秋”安全生产,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服务,搞好机具检修,确保投入“三秋”作业的农机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为“三秋”农机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各地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412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登记、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对驾驶员进行考试发证。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牌证。要对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前发放的拖拉机牌证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将农用运输车档案依法移交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不准增加机手和农民的负担,并积极妥善解决有关遗留和监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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