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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对保险期间任意时刻的退保给付金额的计算方法进行明确说明;
  3、现金价值表、减额交清保额表的演示金额,按照保单年度由低向高排列;
  4、除列明各保单年度的减额交清保额外,应提供必备的文字说明,解释减额交清保额所表示的意义。
  五、投保单
  1、包含“投保须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相关信息、受益人信息(如指定有受益人)、投保险种、投保金额、保险费交纳、有关告知事项等信息;
  2、投保须知应对投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和必要的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⑴若对投保人、保险金额有特殊限制与要求,应明确说明,例如,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的限额。
  ⑵请投保人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注意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等各项关键信息;
  ⑶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应说明不如实告知的后果;
  ⑷请投保人全面理解所要投保的产品,选择适合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
  ⑸说明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投保人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无法持续交纳保费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合同解除;
  ⑹对于经过核保才能出具正式保险单的,提醒投保人,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或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根据核保的有关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增加保险费,或是拒绝承保;
  ⑺说明收取首期保险费后、签发正式保单前,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
  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⑼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制;
  ⑽提醒投保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亲笔签字确认。
  六、送达回执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醒投保人检查装订成册的材料是否齐全,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信息是否有误;
  2、提醒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注明犹豫期从投保人签名确认收到保险单之日起算;
  3、提醒投保人要认真阅读条款等材料;
  4、出具投保人签收回执联。
  七、客户服务指南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犹豫期内退保和犹豫期后退保的具体办理手续;
  2、获得保全服务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3、交纳保险费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4、保险金申领的具体办理手续及注意事项;
  5、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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