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
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资发评价[2005]281号)


各中央企业:
  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监督,进一步做好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有效解决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及有关规定,现就做好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的综合反映,是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实施效果的全面检验,也是出资人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的基本依据。加强企业财务决算管理,是国资委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集团公司加强各级子企业财务监督的有效手段。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规范,确保财务决算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各企业要本着“依法经营、从严治企、规范运作”的原则,组织做好财务决算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损益及时结转等基础工作,并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会计记录和会计账簿资料编制财务决算报告,不得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不得违规设置“账外账”。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得利用各种手段人为调节利润,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三是加强财务决算编制范围管理,认真做好所属各级子企业和单位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2005年度财务决算合并范围,未经备案,不得随意变更合并范围。四是按照规定充分披露财务会计信息,不得对重大会计事项隐瞒不报。五是针对国资委在企业财务决算批复中指出的问题以及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加强检查整改,不得回避问题,不得走过场。
  三、加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一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结合本企业经营业务特点,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建立和完善集团统一的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二是按照集团统一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规范8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核销、转回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管理与账务处理。三是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对于确需变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前报国资委备案核准,严禁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调节利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