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团工委关于开展在京中央企业增强团员
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交叉检查和做好第一阶段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企团通[2005]23号)
各在京中央企业团组织:
为深入推动在京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根据《
关于对在京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中企团通〔2005〕21号)要求,现就在京中央企业开展教育活动交叉检查和做好第一阶段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以在京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协作区为单位,各协作区成员单位团组织或青年工作负责人为成员,每个协作区组成4个检查组(分组名单见附件1),第一协作区各检查组对应检查第二协作区各检查组成员单位,第二协作区各检查组对应检查第三协作区各检查组成员单位,依此类推,第八协作区各检查组对应检查第一协作区各检查组成员单位。各检查组在教育活动不同阶段的检查对象原则上固定。
二、检查时间
交叉检查工作从10月底陆续开始,教育活动第三阶段交叉检查工作完成时间为明年1月初。各在京中央企业教育活动每阶段工作完成、达标,并向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验收请求后,应及时与检查组沟通,协商确定检查时间,同时报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检查组检查每户受检单位的时间一般为半天。
三、检查内容和形式
交叉检查依据在京中央企业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主要任务及评分表,以听取企业团组织或青年工作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检查评分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以适当形式与企业党组织交换意见。
四、受检单位迎检人员
受检单位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成员,参加座谈会的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代表8至10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五、第一阶段重点检查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检查企业团组织在教育活动中是否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纳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之中;是否落实教育活动领导责任制,成立相应的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调研准备情况。检查企业团组织是否明确了京外所属企业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是否摸清了团的关系相隶属的基层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尤其是流动团员、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工作的团员的分布情况;调研摸底过程中,是否准确把握团员青年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找准了基层组织建设、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团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做到基层团组织每位团员、团干部人手配发一册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辅导材料”的要求是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