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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5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荷兰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失效]

  四、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如何征收反倾销现金保证金的问题,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1年第9号公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1号的规定执行。
  五、对于伪报原产国或伪造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原产地证明或原厂商发票的,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对于所征收的反倾销现金保证金的处理,海关总署将根据终裁结果另行公告。
  七、在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期间,如果出现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类似的进口货物,而海关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产品时,有关企业可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由商务部商有关部门作出裁定,海关将根据商务部的裁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76号(略)
     2.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表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2:

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表



┌───┬───────────────┬────┐
│原产国│      厂商名称      │征收比率│
├───┼───────────────┼────┤
│ 美国 │    美国陶氏化学公司    │ 39%  │
│   │ (The Dow Chemical Company) │    │
│   ├───────────────┼────┤
│   │      LANXESS      │ 43%  │
│   │     Corporation     │    │
│   ├───────────────┼────┤
│   │      Exxon       │  3%  │
│   │    Mobil Corporation   │    │
│   ├───────────────┼────┤
│   │ 其他美国公司(All Others) │ 43%  │
├───┼───────────────┼────┤
│ 韩国 │   锦湖Polychem株式会社   │ 11%  │
│   │ (KUMHO POLYCHEM CO., LTD.)│    │
│   ├───────────────┼────┤
│   │ 其他韩国公司(All Others) │ 43%  │
├───┼───────────────┼────┤
│ 荷兰 │  荷兰DSM弹性体欧洲公司   │  6%  │
│   │(DSM Elastomers Europe B.V.)│    │
│   ├───────────────┼────┤
│   │ 其他荷兰公司(All Others) │ 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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