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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76号——三元乙丙橡胶初裁公告

  对于其他型号的被调查产品,经审查,其国内销售数量占同期向中国出口销售各型号数量的比例均大于5%,符合作为确定正常价值基础的数量要求。
  调查机关对公司的成本数据进行了审查,初步认定DSM公司提供的生产成本和销售、管理、财务及其它费用数据准确,分摊合理,决定暂时接受该公司提供的数据来计算成本。
  调查机关根据认定的成本数据对国内销售交易是否存在低于成本销售进行了审查,发现调查期内DSM公司各型号产品的国内销售中有部分型号产品是低于调查期平均成本进行的,且低于成本销售数量比例超过20%,该部分型号低于成本销售不属于正常贸易过程中的交易,调查机关决定在确定正常价值时予以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在初裁决定中,调查机关采用排除后的国内销售作为确定正常价值的基础。
  2.出口价格
  调查机关审查了DSM公司对中国的出口交易。在调查期内,该公司通过境外关联贸易公司向中国出口,调查机关决定采用DSM公司与非关联购买者之间的销售价格确定出口价格。
  3.调整项目
  调查机关对公司的价格调整部分逐一进行了审查。
  (1)正常价值
  DSM公司主张对其在国内销售中发生的售前仓储费用进行调整,调查机关通过调查认为,DSM公司只有一个仓库供应商,没有证据表明该仓库只用于储存被调查产品的同类产品,公司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该项费用在国内销售中确实发生,因此,调查机关决定初裁时暂不接受该项调整主张。
  DSM公司主张对其在国内销售过程中因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发生售后服务费用进行调整,调查机关通过调查后认为,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售后服务费用和被调查产品的国内销售直接关联并影响了价格的可比性,因此,调查机关决定初裁时暂不接受该项调整主张。
  关于DSM公司报告的国内交易的其它调整项目,如其他折扣、回扣、内陆运费--工厂/仓库至客户、内陆保险费、包装费用、信用费用,调查机关认为其所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暂可以接受,在初裁决定中对其调整主张暂予支持。
  (2)出口价格
  关于公司所报告出口交易的调整项目,如内陆运输-工厂/仓库至出口港、国际运输费用、国际运输保险费、包装费用、信用费用,调查机关认为其所提供的数据和材料均暂可以接受,在初裁决定中对其调整主张暂予支持。
  (二)价格比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考虑了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了比较。调查机关在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基础上,将应诉公司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在出口国(地区)出厂价的基础上予以比较。在计算倾销幅度时,调查机关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进行比较,得出倾销幅度。
  对于美国、韩国和荷兰未应诉以及应诉而未递交答卷的公司的倾销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1条的规定,调查机关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做出裁定。
  (三)倾销幅度
  经过计算,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
  美国公司       
  1.DuPont Dow Elastomers L.L.C. :39.55 %
  2.LANXESS Corporation:43.73 %
  3.Exxon Mobil Corporation:3.51%
  4.其他美国公司(All Others):43.73%
  韩国公司
  1.锦湖Polychem株式会社(KUMHO POLYCHEM CO., LTD.):11.20%
  2.其他韩国公司(All Others):43.73%
  荷兰公司
  1.荷兰DSM弹性体欧洲公司(DSM Elastomers Europe B.V.):6.45%
  2.其他荷兰公司(All Others):43.73%
  五、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
  (一)累积评估
  调查机关在考察了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和被诉倾销幅度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范围,而且如前所述,被调查进口产品之间以及被调查进口产品与中国国内同类产品之间在物理和化学特性、原材料构成、产品用途、生产工艺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竞争条件基本相同。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认为,可以对来自上述三个国家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给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
  (二)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及其所占国内市场份额
  1.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
  根据调查,2001年、2002年、2003年和2004年1季度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分别为13088.97吨、16041.42吨、21473.58吨和5625吨。2002年、2003年、2004年1季度同比分别增长了22.56%、33.86%和1.79%, 2003年较2001年增长了64.06%。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总体呈明显上升趋势。
  2.被调查产品在中国国内市场所占的份额
  2001年、2002年、2003年被调查国家向中国出口的被调查产品数量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分别为33.27%、35.34%和33.40%。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占中国国内市场份额一直保持在3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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