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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信息类业务计算公式
  小额信息类业务收费=∑[(计费期内发起同城信息业务流量×发起方基础费率×同城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计费期内接收同城信息业务流量×接收方基础费率×同城业务接收方收费比率)+(计费期内发起异地信息业务流量×发起方基础费率×异地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计费期内接收异地信息业务流量×接收方基础费率×异地业务接收方收费比率)]
  说明:
  (1)基础费率:是指人民银行确定的,各参与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业务时,应当缴纳的每笔或每包业务的基准收费价格。
  (2)同城业务/异地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对直接参与者、特许参与者发起的业务,按同城业务和异地业务分别设置相应的收费比率,该收费比率适用于支付类业务的收费和信息类业务的收费。
  (3)同城业务/异地业务接收方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对直接参与者、特许参与者接收的业务,按同城业务和异地业务分别设置相应的收费比率,该收费比率适用于支付类业务的收费和信息类业务的收费。
  (4)时间段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系统运行的需要,划分小额支付系统运行时段,对直接参与者在不同时间段内发起的支付类业务设置收费比率。
  (5)月累计业务量(超容流量)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对计费期内直接参与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起的支付类业务进行统计,对超过一定笔数或超容流量的直接参与者设置相应的收费比例。
  (6)行别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对指定行别设置收费比率。
  (7)直接参与者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对指定直接参与者设置收费比率。
  (8)CCPC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对不同的CCPC设置不同的收费比率,该收费比率适用于指定CCPC辖内直接参与者及特许参与者。
  (9)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账务处理
  (一)账户设置
  1.NPC收费模式的账户设置
  采用NPC收费模式的,与大额支付系统共用一个收费专户,其收费专户开立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摆放NPC,核算所有大额支付业务、小额支付业务的收费。
  2.CCPC收费模式的账户设置
  采用CCPC收费模式的,在CCPC所在地ABS开设收费专户,核算本CCPC所有小额支付业务收费。
  CCPC收费专户的开立采取下列两种方式:
  (1)在CCPC所在地ABS开立收费专户,摆放NPC;
  (2)在CCPC所在地ABS开立内部收费专户,无需摆放NPC。
  收费专户具体的开立方式由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3.清算组织等未在支付系统开立清算账户的特许参与者,可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专用账户支付汇费,或与商业银行签订代理协议通过商业银行清算账户支付汇费。
  (二)自动扣费的账务处理
  NPC或CCPC完成费用统计后,清算账户管理系统在T日日初,从相应的清算账户上自动扣收小额支付业务汇划费用到收费专户,并向各直接参与者发送小额支付业务收费通知。
  1.NPC收费模式
  借:××存款—××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户
   贷:××存款—NPC收费专户
  2.CCPC收费模式
  (1)收费专户摆放NPC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CCPC所在地人民银行户
   贷:××存款—××CCPC收费专户
  (2)在CCPC所在地ABS开设内部收费专用账户,不摆放NPC
  NPC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CCPC所在地人民银行户
   贷:汇总平衡科目—××CCPC所在地人民银行户
  CCPC所在地ABS的处理:
   贷:××CCPC收费专户
  (三)手工扣费的账务处理
  1.NPC收费模式
  T日NPC将收费通知发送给未开立清算账户的特许参与者及其所在地ABS。特许参与者收到清单后,通过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或签订代理协议的商业银行将汇费转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通过单边业务转入NPC收费专户。
  2.CCPC收费模式
  T日NPC将收费清单发送给未开立清算账户的特许参与者及其所在地ABS。特许参与者收到清单后,通过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或签订代理协议的商业银行划转汇费,分下列情况处理:
  (1)在CCPC所在地ABS开立收费专户,摆放NPC的特许参与者所在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收到该特许参与者提交的缴费凭证经审核无误后,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将款项汇入CCPC所在地ABS,由CCPC所在地ABS通过单边业务将汇费转入其收费专户。
  特许参与者与商业银行签订协议通过商业银行清算账户缴费的,由商业银行按协议将款项汇入特许参与者所属CCPC所在地ABS,由CCPC所在地ABS通过单边业务转入其收费专户。
  (2)在CCPC所在地ABS内部开立收费专户,不摆放NPC的账务处理
  缴费、收费专用账户均在CCPC所在地ABS的,由该CCPC所在地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对特许参与者提交的缴费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直接作账务处理。
  缴费、收费专用账户未在同一ABS开立账户的,由特许参与者所在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对特许参与者提交的缴费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将款项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汇入CCPC收费专户。
  特许参与者与商业银行签订代理协议通过商业银行清算账户缴费的,由商业银行将款项转入CCPC收费专户。
  五、待销户的计费处理
  直接参与者需要撤销清算账户的,对该直接参与者小额支付业务汇划费用从上一收费时点起计算至销户申请生效日止。在销户申请生效后的第三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由NPC或CCPC自动扣收并将收费清单发送该直接参与者和收费人民银行,账务处理比照“四(二)自动扣费的账务处理”。
  特许参与者需要撤销行号的,对该特许参与者小额支付业务汇划费用从上一收费时点起计算至行号撤销生效日止。在行号撤销生效后的第三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由NPC或CCPC将收费清单发送该特许参与者所在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由其通知该特许参与者缴纳汇费。

壹拾 小额支付系统密押的使用和管理



  小额支付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共享密押处理机制,并与大额支付系统使用同一全国押或地方押密钥。
  一、密押的使用
  (一)小额支付系统密押设备的登录
  1.NPC在小额支付系统下电后重新开机,由密押员插入密押操作员卡登录密押设备,登录成功后,开始正常的业务处理。
  2.CCPC在向NPC登录时,由小额支付系统自动检查密押设备是否已正确登录;没有登录的,由密押员根据系统提示插入密押操作员卡登录密押设备,密押登录成功后,开始向NPC发出登录申请。
  3.直接参与者向CCPC进行小额支付系统登录时,由系统自动检查密押设备是否已正确登录;没有登录的由密押员根据系统提示插入密押操作员卡登录密押设备,登录成功后,开始向CCPC发出登录申请。
  (二)编核押处理
  NPC与CCPC间使用统一的全国押密钥,同一CCPC范围内使用统一的地方押密钥。小额支付系统对业务包进行编核押,对包内每笔业务不编核明细押。业务包在直接参与者与CCPC间传输,加编地方密押。支付业务信息在CCPC与NPC间传输,加编全国密押。
  (三)密钥的更换
  需要更新全国押密钥时,NPC密押主管输入全国押密钥管理中心的登录口令,自动生成全国押密钥,写入密钥卡分发各CCPC;需要更新地方押密钥时,CCPC密押主管输入地方押密钥管理中心的登录口令,自动生成地方押密钥,写入密钥卡分发各直接参与者。全国和地方密钥更换日起的第三个大额系统工作日再次按上述程序导入新密钥,旧密钥被再次导入的新密钥覆盖而失效。
  1.在新密钥第一次导入到旧密钥失效前,小额支付系统分别下列情况作编核押处理:
  (1)发起清算行、CCPC对往账业务,系统以新密钥编核密押;收报CCPC、接收清算行对来账业务,系统先以新密钥核押,核押不成功的再以旧密钥核押。
  (2)发起行发起的支付业务,发起清算行使用新密钥加编地方押后发往CCPC;CCPC采用新密钥核验地方押,核押成功后,以新密钥加编全国押后发往NPC;NPC以新密钥核验全国押,核押不成功的,以旧密钥核押,成功后发往CCPC,CCPC以新密钥加编地方押后发往接收清算行;接收清算行以新密钥核验地方押,核押不成功的,以旧密钥核押,成功后再转接收行。
  2.旧密钥失效后,小额支付系统只能按新密钥编核押,若核押结果错误,系统做自动退回处理。
  二、密押的管理
  支付系统在NPC和CCPC设置全国押密钥管理中心和地方押密钥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全国押密钥和地方押密钥的设置和密钥卡的分发。
  NPC、CCPC和直接参与者分别设置密押主管和密押员。密押主管是密押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运行密押配置管理软件,负责生成操作员卡、更新密钥操作等,由会计主管兼任;密押员保管密押操作员卡,负责系统向密押设备登录启动密押设备操作,由系统的业务主管兼任。

壹拾壹 直接参与者的撤销处理

  一、开立清算账户直接参与者撤销的处理
  (一)清算账户撤销申请及指令的转发
  1.直接参与者申请撤销清算账户时,应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出申请。在待销户状态生效日的至少提前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日终前,ABS按规定格式向NPC发出清算账户申请销户指令。
  2.NPC收到申请销户指令后,进行申请销户指令生效日、清算账户状态和行号状态等检查。检查不通过的,作拒绝处理,并通知ABS;检查通过的,NPC记录销户指令生效日期,实时将申请销户的信息发送全国所有CCPC。
  3.CCPC收到通知后,立即转发所辖各节点。各节点检查是否有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小额支付业务,如有涉及该直接参与者业务的,应立即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二)清算账户待销户状态生效及业务的控制
  1.NPC在指令生效前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日终后,将撤销清算账户置为待销户状态,并将账户状态变更通知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各CCPC。
  2.待销户状态生效日,小额支付系统停止受理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小额轧差净额清算以外所有小额支付业务。NPC、CCPC对所有涉及该清算账户排队的小额支付业务作退回处理;已纳入轧差的小额轧差净额应当日提交完成清算。
  3.待销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小额支付业务停止后,用于小额净借记限额的圈存资金系统不自动释放,由该直接参与者发起圈存资金调整报文进行释放。
  4.待销户状态生效日业务截止前,NPC检查当日小额支付系统NPC和CCPC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已全部提交清算,NPC进入日终处理;尚未全部提交清算,NPC原则上应一直等待当日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全部清算完毕。
  5.待销户状态生效日业务截止前,该直接参与者所在CCPC最后一场轧差净额确实无法提交清算,可由NPC业务主管手动强制日终处理。当日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最后一场小额轧差净额至迟应于该清算账户正式撤销前一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业务截止时提交并完成清算。
  6.异常情况下如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待销户状态生效日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在该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正式撤销后提交的,由NPC业务主管人工确认后转给相应ABS进行处理。
  (三)清算账户的销户
  1.待销户状态生效第三日,大额支付系统日终处理完毕后,NPC对该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执行销户前余额检查。
  2.清算账户余额为零,进行销户处理,次日NPC将销户通知分别发送申请销户的直接参与者、管辖该清算账户的ABS和各CCPC;清算账户尚有余额,系统立即将该清算账户的余额情况及准备撤销该清算账户的信息,分别发送管辖该清算账户的ABS和申请销户的直接参与者。
  3.ABS和申请销户的直接参与者收到该清算账户尚有余额的信息后,由该直接参与者发起大额支付业务或由ABS发起单边业务,将清算账户的余额转出。
  4.申请销户的直接参与者收到尚有余额信息后,未及时转移清算账户余额的,支付系统将顺延清算账户销户日期,直至该清算账户的余额为零。当清算账户余额为零的次日,NPC检查确认后,立即进行销户处理。
  二、直接参与者人民银行机构撤销的处理
  (一)人民银行机构撤销的申请
  1.直接参与者人民银行机构在撤销前须撤销辖内所有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在待销户状态生效日的至少提前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日终前,ABS按规定格式向NPC发出撤销机构的申请指令。
  2.NPC检查通过,记录销户指令生效日期,实时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将申请销户的信息发送全国所有CCPC。
  3.CCPC收到通知指令后,立即转发所辖各节点,各节点检查是否有涉及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的小额支付业务。如有涉及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业务的,应立即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二)待销户状态生效及业务的控制
  1.NPC在销户指令生效前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日终后,
  将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账户置为待销户状态,并将账户状态变更通知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各CCPC。停止受理涉及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的小额轧差净额清算以外所有小额支付业务。已纳入轧差的小额轧差净额应当日提交并完成清算。
  2.待销户状态生效日业务截止前,NPC检查当日小额支付系统NPC和CCPC涉及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的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已全部提交清算,NPC进入日终处理;尚未全部提交清算,NPC一直等待至当日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全部清算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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