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下级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
3.上级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
4.公安机关要求第二次延长羁押期限的报告及决定材料。
(六)上级检察院对决定免予起诉、不起诉和不批捕案件的复核材料:
1.公安机关提请复核意见书
2.承办人审查意见及重新调查的材料
3.讨论研究案件记录
4.与下级检察院联系的记录
5.复核决定书和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
(七)上级检察院审批下级检察院请示案件形成的材料:
1.下级检察院的案件请示报告
2.审批中形成的材料
3.对下级检察院请示的批复。
附二:
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卷排列顺序
一、检察卷
(一)控告、检举材料。
(二)法律手续部分(用隔页纸分开):
1.立案决定书
2.申请、批准或驳回回避通知书
3.传讯通知书(回执)
4.拘传证
5.拘留人犯通知书(回执)、拘留证
6.决定逮捕通知书(回执)、逮捕证
7.对被拘留、逮捕人家属通知书
8.决定释放通知书(回执)
9.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决定书
10.撤销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通知书
11.保证书
12.下级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报告书;上级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
13.决定停止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
14.查询、停止支付、解除停止支付个人储蓄存款通知书(回执)
15.搜查证、搜查记录、扣押物品清单、证物袋物品清单、处理扣押物品清单
16.提押证
17.勘验、检查通知书
18.聘请书
19.询问通知书(回执)
20.没收决定书
21.起诉书、撤回起诉决定书、免于起诉决定书、撤销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
(三)证据部分(用隔页纸分开):
22.最后一次综合讯问笔录(以下按时间顺序排列)
23.讯问被告人笔录
24.被告人亲笔供词
25.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
26.物证、书证
27.勘验、检查笔录
28.鉴定结论
29.其他。
二、检察内卷
1.受理案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