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上级检察院撤销抗诉决定书
34.法庭执行死刑的通知
35.死刑临场监督笔录
36.检察建议书及有关单位的处理情况
37.审查起诉中形成的其他材料。
审查起诉中决定免予起诉、不起诉的案件先按上面1~16排列后再继续排列:
1.免予起诉决定书或不起诉决定书
2.决定没收赃款赃物的文书和处理赃证物品的凭证
3.宣布笔录
4.送达回证
5.公安机关的提请复议意见书及被告人、被害人的申诉书
6.答复公安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或通知被告人、被害人的复查决定书
7.公安机关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复核意见书
8.上级检察院批复公安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9.已作免予起诉和不起诉决定后,又改变原处理决定的有关材料及新作决定的法律文书
10.工作中形成的其他材料。
(三)二审案件(包括一审抗诉、上诉案件和上级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1.原起诉检察院的起诉书
2.一审判决书、裁定书
3.抗诉书或上诉书、提出抗诉检察院的提请抗诉报告
4.阅卷笔录(包括综合汇报提纲和主要证据材料)
5.讯问被告提纲和讯问笔录
6.提押证或传讯通知书
7.询问通知书
8.询问证人提纲和询问笔录
9.调查提纲和调查笔录
10.案件审查终结报告或向检察委员会的案情报告
11.科(处)及检察委员会研究案件记录
12.撤回抗诉决定书
13.检察院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记录及参加预备庭记录
14.法院通知检察院出席二审法庭通知书
15.派员出席二审法庭通知书
16.抗诉词稿或出席二审法庭发言稿
17.辩论提纲
18.出庭笔录
19.二审判决书、裁定书
20.向人民法院送达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法院的答复
21.对二审刑事判决、裁定书的审查表
22.审理二审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材料
(四)上级检察院审查下级检察院报送的批捕案件备案材料: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书
2.下级检察院上报备案的“审查逮捕人犯表”
3.备查案件审批表
4.讨论研究案件记录
5.与下级检察院联系记录及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
(五)上级检察院审查下级检察院报送的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材料:
1.公安机关要求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和简要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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