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集中信贷资金保证
当前经济发展重点需要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认真整顿金融秩序,集中资金保证当前经济发展重点需要,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集中信贷资金保证当前经济发展重点需要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三年八月六日
关于集中信贷资金保证当前经济发展重点需要的意见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各级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整顿金融秩序,严肃金融纪律,强化宏观调控,开始收到一定效果。但是由于前一时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一些地方把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和炒股票,对国家信贷计划造成了严重冲击,最近又出现全国性的企业存款大幅度下降和银行对贷款只收不贷的现象,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影响国家重点建设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为了保持全国经济发展的好势头,当前必须集中信贷资金,保证经济发展的重点需要。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解决当前资金紧张问题的关键,是要堵邪门、开正路,发挥银行间接融通资金的主渠道作用。首先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章拆借、非法集资。
清理违章拆借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收回用于搞房地产和股票交易的拆借资金(暂时难以收回的,也要在清理后提出处理意见),收回对银行自办公司的贷款和拆借。对于绕过贷款规模,用于企业正常流动资金、技术改造和重点建设的拆借资金,也要一律收回,经过清理后,对确需支持的,纳入信贷规模,通过正常贷款渠道解决。在堵住邪门的基础上,要保证信贷规模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集中资金,支持经济发展重点需要。各专业银行总行要把全年信贷计划尽快分配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做到全年亮底,按季监控,按月考核。对全年信贷计划要重新核定分项贷款规模,保证重点资金需要,在下半年内按月调度资金,保证实施。
二、为了保证按合理进度落实贷款计划,各级银行要抓住当前提高储蓄存款利率、整顿非法集资和收回违章拆借资金的有利时机,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努力增加存款、筹集资金。要严格结算纪律,加强现金管理,扭转企业存款严重下降的趋势,同时要认真改进服务态度,急企业之所急,千方百计保证企业正常贷款的需要。要压缩一般贷款,保证重点资金需要。
各专业银行要加强系统内贷款规模和信贷资金调度。专业银行分行为保证经济发展重点,在贷款规模、信贷资金上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总行反映,总行要及时研究,调度解决。专业银行总行确有实际困难的,由人民银行总行统筹安排,酌情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