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日
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意见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发[1996]11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1994]7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3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的作用,对于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振奋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一、革命文物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
我国是一个具有光辉革命历史和优良革命传统的国家。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为抵御帝国主义列强侵略和推翻封建专制统治,进行了不屈不挠、前仆后继的斗争。本世纪20年代初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反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捍卫民族独立,争取民族解放,进行了艰苦卓绝、英勇顽强的斗争。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一个半世纪的革命历程保存和遗留下了极其丰富的革命文物,这些革命文物是全国各族人民宝贵的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
革命文物作为我国各族人民长期革命斗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物见证,凝聚着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人抵御外侮、威武不屈,热爱祖国、维护统一,追求真理、舍身取义,自尊自信、自强不息,励精图治、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勤劳勇敢,百折不挠、奋发向上的伟大精神。革命文物以其深刻的内涵和直观、形象、具体的特点,记录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生存、奋斗和发展的光辉历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情感相系的巨大力量,有力地证明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的伟大真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着无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