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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大足石刻博物馆门票售票办法的批复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大足石刻博物馆门票售票办法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8]912号 1998年12月3日)


重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动大足石刻参观门票售票办法的请示》(渝价[1998]4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方便游人,有利于管理工作,同意取消千手观音和转轮经藏两个特窟门票,将宝顶山(大、小佛湾)普通门票与千手观音特窟门票合并为一票,北山佛湾普通门票与轮经藏特窟门票合并为一票。
  二、合并后的大足石刻博物馆门票价格为宝顶山(大、小佛湾)每张50元;北山佛湾每张40元。宝顶山和北山佛湾联票每张85元。对学生、残疾人、现役军人实行优惠票价办法仍按国家计委计价费(1997)726号文件规定执行。
  普通门票和联票由游人自愿选择,不得强制购买。
  三、普通门票和联票之外不得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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