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医药管理局
机关服务中心、一四六仓库更名的请示
(国药管办[1999]6号)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35号)精神,我局新机构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定编定岗工作已经完成,并于1998年8月19日正式运行。部分直属单位的设置已报经你办批准。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按照政企、政事职责分开原则,除已批复的直属单位外,同时移交我局的还有原国家医药管理机关服务中心和一四六仓库。这两个直属单位拟分别更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四六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