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招银证券公司增资改制、更名的批复
(证监机字[1998]27号 1998年10月18日)
招银证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增资改制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改制和增资扩股方案。
二、同意你公司更名为“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经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你公司注册资本金80000万元人民币已足额到位,并核准以下股东和出资额:
四、核准《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五、你公司原有证券交易营业部相应更名为“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