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
国家环境保护1999年度科技发展指南的通知
(环科发[1999]3号)
现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年度科技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在科研计划工作中参考。
本年度《指南》的性质为指导性,供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年度科研项目时参考。各单位可依据《指南》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申报重大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限报1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统一协调,选择重点项目择优支持。
申请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打印,并附软盘(word7.0格式及文本格式各一份)。
申请项目截止日期:1999年2月底
联系人:王开宇
联系电话:66160050
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条件与攻关处
邮编:100035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
国家环境保护1999年度科技发展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坚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九五”国家环境保护目标,依据《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到2010年长期规划》,以国家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为重点,编制1999年度科技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编制年度《指南》的主要目的在于指导当前与将来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开发污染控制与环境恢复与重建的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协调国家与地方的环保科技机构形成整体力量,并推动科研能力建设。
1999年度的重点研究领域是根据国家环保科技发展“九五”计划中提出的“九五”期间的关键研究与开发领域和发展重点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纲要(1998~2002)》的工作重点确定的。本着求实的原则,科研活动要突出重点,减少重复,以交替、滚动、递进的方式进行,最终实现“九五”环保科技发展计划的目标。
1999年度重点研究领域与项目指南:
一、大气污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