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注销成都中海贸蜀银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通知
(证监期字[1998]35号 1998年12月29日)
成都中海贸蜀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远东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我会在年检中发现,你公司存在非法从事股票代理业务、提供高额透支、不将客户指令入场、挪用客户保证金、提供虚假年检材料等问题。为了严肃期货市场纪律,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对期货经纪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证监期字[1996]15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期货经纪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期字[1996]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