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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雷尼替丁氯化钠注射液免作临床验证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
雷尼替丁氯化钠注射液免作临床验证的批复
(药管注[1999]37号)
黑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免作“雷尼替丁氯化钠注射液”临床验证请示》[黑卫药(1998)492号]收悉。
鉴于盐酸雷尼替丁注射液国内批准使用多年,临床应用广泛,疗效、安全性肯定,经研究,同意黑龙江成功药业有限公司研制的盐酸雷尼替丁氯化钠注射液免作临床验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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