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十分重视农村成人教育,健全县、乡、村三级教育培训网络,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民学习先进实用的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技术,引导农民学习和掌握商品生产、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培养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对于务工农民要加强岗位培训,提高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力争三到五年内,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使农村劳动力普遍掌握一两项脱贫致富的实用生产技术;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使农村劳动力普遍掌握适应农村产业化需要的生产技术,使一部分农民获得“绿色证书”,适应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和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的需要。要在农村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加强对农民的思想道德、民主法制、科学文化、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教育,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为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作贡献。
五、高等院校要主动为农业和农村培养高层次人才,开发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研究成果,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发挥积极作用
高等院校要主动面向农业和农村,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开发和推广农业和农村急需的先进实用技术。有关院校、科研部门要重视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要有组织地进行农业重大项目的联合攻关,尽快推出一批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发挥理工科大学和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积极拓展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渠道,支持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继续通过建立定点联系县、科技承包、技术推广和选派科技副县长、副乡长等形式,建立起连接高等教育和农村经济的桥梁。继续推广河北农业大学走“太行山道路”的经验,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对于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高等学校教师,应给予奖励,其成果应当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加快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的步伐,促进高等院校直接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高等院校要努力培养和培训农村建设需要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要进一步办好农业高等院校,促进高等农业教育、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科技推广的紧密结合。支持农业高等院校根据实际需要,不断拓展学科领域,用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改造传统学科,逐步扩大在农村地区的招生规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农村就业,拓宽人才通往农村的渠道。重视农村师资培养,积极发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高等院校为农村教育培养高素质师资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提倡高等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农村开展支教服务,继续组织高等院校师生利用假期开展科技、文化下乡活动。
鼓励农村青年自学成才,高等和中等教育自学考试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村考生接受辅导和参加考试等提供服务。大力发展卫星广播电视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函授等远程教育手段,扩大农民接受各种教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