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
促进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意见
(1998年12月11日 教职成[1998]1号)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全面总结了农村改革二十年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和农村工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的发展目标、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是新时期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强调了教育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指明了农村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决定》既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
《决定》,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对于实施科教兴农方针,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现对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农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以农科教结合、“三教”(即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为主要标志的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对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教育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力度还不够大,农村教育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教育在总体上还比较落后,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存在着不同程度脱离农村实际的现象,农村教育投入不足,许多地方办学条件还比较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普及和推广。当前,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村小康建设,以及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对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现状还难以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实际需要,更不能适应我国农村长远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