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山西省清理整顿证券交易中心方案的批复
(1999年2月11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报送的《关于报送我省证券交易中心清理整顿方案的函》(晋政函[1999]2号)收悉。根据国办发[1998]135号和我会证监[1998]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报送的山西证券交易中心清产核资和业务分流工作方案。请你们组织有关方面认真落实,按时完成清理整顿任务。
二、你省应尽快制定详细的证券交易中心改组方案,并在清产核资和业务分流工作完成后,将改组方案报中国证监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