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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阿法骨化醇更改商品名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阿法骨化醇更改商品名的批复
(药管注[1999]83号)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你公司申请更改进口阿法骨化醇中、英文商品名的函悉。鉴于阿法骨化醇原中、英文商品名有相似商标注册在前的情况,经研究,同意进口阿法骨化醇胶囊(注册证号:X980377、X980382)和阿法骨化醇滴剂(注册证号:X980378)英文商品名One—ALpha更改为Etalpha,中文商品名维尔凡更改为依安凡,其他仍按原《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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