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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批准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等十六家单位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批准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
等十六家单位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9]第58号)


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北京英特普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博图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康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万慧达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集佳专利事务所、中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一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荣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捷诚信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北京智翁商贸信息中心、北京纪凯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鑫众鑫商标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华林商标事务有限公司、厦门市新华专利代理事务所、中智源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请求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收悉。
  经考核,你单位符合《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你单位开展商标代理业务,代理国内外委托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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