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批准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
等十六家单位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9]第58号)
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北京英特普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博图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康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万慧达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集佳专利事务所、中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一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荣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捷诚信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北京智翁商贸信息中心、北京纪凯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鑫众鑫商标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华林商标事务有限公司、厦门市新华专利代理事务所、中智源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请求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收悉。
经考核,你单位符合《
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
三条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你单位开展商标代理业务,代理国内外委托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