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1999]17号 1999年1月26日)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增资的请示》(深证办字[1998]94号)和《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3,092,361股普通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