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1999]10号 1999年1月26日)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申请配股的批复》(黑证监上字[1998]15号)及《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19,267,839股普通股。其中向前次受让转配股股东配售188,418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9,079,421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9年4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