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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有偿上缴中央外汇额度补偿资金季度结算办法的通知[失效]

  三、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补偿资金兑现管理的其他规定仍按《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有偿上缴中央外汇额度补偿资金季度结算表。
                          一九九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        有偿上缴中央外汇额度补偿资金季度结算表
  编表单位:  19  年第  季度  金额单位:元(不保留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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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项     目       │ 金  额 │备 注│
├───┼──────────────────────┼─────┼───┤
│ 1 │ 本季度预拨补偿资金            │     │   │
├───┼──────────────────────┼─────┼───┤
│ 2 │ 本季实际有偿上缴中央外汇额度(美元)   │     │   │
├───┼──────────────────────┼─────┼───┤
│ 3 │ 本季应兑现补偿资金            │     │   │
├───┼──────────────────────┼─────┼───┤
│ 4 │ 本季应补(+)退(-)补偿资金      │     │   │
├───┼────────┬─────────────┼─────┼───┤
│ 5 │ 上   金  │应补(+)退(-)补偿资金│     │   │
├───┤ 季   补  ├─────────────┼─────┼───┤
│ 6 │ 补   退  │已补(+)退(-)补偿资金│     │   │
├───┤ 偿   情  ├─────────────┼─────┼───┤
│ 7 │ 资   况  │未补(+)退(-)补偿资金│     │   │
├───┼────────┴─────────────┼─────┼───┤
│ 8 │   累计应补(+)退(-)补偿资金    │     │   │
└───┴──────────────────────┴─────┴───┘编制说明:
</font>

  1、本表由承担有偿上缴中央外汇额度任务的承包单位编报,上报经贸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并据此向经贸部办理季度结算。
  2、本表第1项按规定的预拨补偿资金数金额填列(包括已扣上季应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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