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要加强对贷款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发现计划不足或剩余,要及时调整,实行灵活、动态的信贷计划管理办法。
为适应信贷管理办法的变化,促进粮食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大粮油和棉花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管理力度,在粮油和棉花收购资金需求分别测算的基础上,逐步探索粮油和棉花贷款计划分别管理的办法。
为做好夏、秋收购旺季的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5月和9月上旬,各分行应根据总行确定的收购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向总行上报夏秋两季粮棉油收购资金需求和收购贷款计划,并纳入各分行季度贷款计划组织实施。
(二)加强简易建仓贷款和费用贷款计划管理。各分行收回的简易建仓贷款和费用贷款不得自行安排使用,由总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各分行如有简易建仓贷款和费用贷款需求,可将需求计划报总行备案,总行将根据有关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安排。
(三)增强计划管理的严肃性。年度和季度贷款计划下达后,各分行必须按总行下达的贷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贷款计划不足时,要及时向总行申请追加,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发放贷款。贷款计划节余,要及时上缴总行,不得虚放空占信贷规模。对违反信贷计划管理办法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总行将对各行编报计划的准确性进行考核。
三、不断提高信贷资金利用率
信贷资金管理要牢固树立“既要保证供应,又要提高效益”的目标,增强经营核算观念,变粗放式管理为集约化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减少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必须坚持信贷资金运动与信贷活动变化相一致的原则。严禁用系统内借款垫交系统内借款利息,严禁以收购贷款收息和还息,防止信贷资金在系统内部的挤占挪用,对于系统内部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的,要限期纠正,并在资金供应上采取紧缩政策。
要搞好资金供应与信贷计划的衔接,在信贷计划的基础上,做好信贷资金的需求预测,编制信贷资金的使用计划,根据贷款增减变化组织资金供应或回笼。
(二)进一步规范资金头寸限额管理。要在规范操作程序的基础上,力求更加科学、合理地核定资金头寸限额。头寸限额一经核定,必须严格执行。当资金头寸超限额时,主动上划超出部分;当资金头寸虽不超限额,但也不存在支付风险的前提下,对其多余的头寸也要及时上划。今年不再下达铺底收购资金,通过调整头寸限额来保证旺季收购资金的及时足额供应。
要坚持和完善头寸资金监测制度,继续做好资金头寸“双日报”工作,防止漏报、错报、虚报现象发生,及时准确地报告资金头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