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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申回复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申
回复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有关问题的函
(药管械[1999]5号)


山西省卫生厅:
  现对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有关问题的意见重申如下:
  《YY/T0298—1998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已于1998年4月8日发布、10月1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以沸石分子筛为吸附剂,用变压吸附法(PAS)制取医用氧气的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本标准是参考ISO10083《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制氧设备》及美国药典的相关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章第六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因此,本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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