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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醋酸地塞米松粘贴片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醋酸地塞米松粘贴片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药管注[1999]69号)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沪卫药政(1999)15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上海现代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醋酸地塞米松粘贴片商品名为施可,该品的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广告宣传应同时醒目注明其通用名称,其包装设计样稿须经你局审核批准,并要符合卫生部卫药发(1992)第50号“关于加强对药品包装与标签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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