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土工布
(土工合成材料)及原料重点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
(1999年3月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土工布重点生产企业推荐及管理的意见的函》(国经贸技术(1998)762号)精神,在国家棉纺织品检验中心等4个国家级检测机构对现有生产企业的土工合成材料产品进行了严格检测的基础上,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纺织局、轻工局、建材局、石化局,按照确定土工布重点生产企业选择原则,充分考虑产品的质量、品种、规格、行业和地域布局以及国内实际应用需求,继公布第一批土工布(土工合成材料)及原料重点生产企业名单后,又优选了21家土工布生产企业和5家土工布原料生产企业,作为第二批公布的重点生产企业。
重点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信誉,制定完善、严格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建立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不断降低成本,切实保证满足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需要。
经4个国家级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中心将配发产品合格证明,作为建设项目选择应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参考依据。
对已公布的两批共39家土工布重点生产企业及13家土工布原料重点生产企业,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控,国家质量技监局要定期进行质量监测。国家经贸委将组织有关单位加强动态管理,如在产品质量、供货时间、销售价格及售后服务方面发生违约等问题,将取消其重点生产企业资格。
附1:
土工布重点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
1、天津石化公司化纤厂
生产主要产品:针刺土工布
2、齐鲁丙纶厂(山东)
生产主要产品:针刺土工布
3、宜兴市非织造布厂(江苏)
生产主要产品:复合、针刺土工布
4、黑龙江龙泉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生产主要产品:针刺土工布
5、江西合成纤维厂
生产主要产品:纺粘土工布
6、绍兴利达化纤有限公司(浙江)
生产主要产品:纺粘土工布
7、盐城市虹光织业有限公司(江苏)
生产主要产品:机织土工布
8、安徽裕达纺织集团
生产主要产品:编织、机织土工布
9、无锡市海浪工业用布有限责任公司